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作为此次新增的指定医疗机构之一,凭借其卓越的医疗服务质量、国际化的医疗管理理念及已在大湾区医疗服务方面奠定的高品质基础而成功入选。
此次加入“港澳药械通”名录,对于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来说,既是一种信赖,也是一种责任。医院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医院患者的需求,积极引进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创新医疗服务,为湾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医院还将继续秉承国际化管理,确保用药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深圳新风和睦家医院的原研药品占总药品数量的75%,覆盖肿瘤、抗过敏、心血管等,加入“港澳药械通”政策后能进一步扩大创新药、进口药的种类,极大丰富了大湾区患者的用药选择,同期也将开展器械的选择,最大限度的提升医疗服务的国际化水平。
以下为官方内容:
新增25家!“港澳药械通”
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发布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等25家指定医院。截至目前,“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达到45家,实现大湾区内地9个地市全覆盖。
自今年4月起,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港澳药械通”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申报工作。通过地市资格评估,共有82家医院提交申报材料。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具有港澳医疗合作经验的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后开展两轮评审,最终25家医院通过评审,成为指定医院。据介绍,25家指定医院均是二级以上医院,符合具备港澳医疗卫生服务主体资本、或者真正实行了港澳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及医疗合作等资质条件。同时,资质变更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指定医院。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各指定医疗机构要不断深化与港澳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加强临床研究与港澳药械申报进口工作,持续健全“港澳药械通”相关制度,确保进口港澳药械仅用于本医疗机构特定医疗目的,保障用药用械安全。
广东省2021年正式实施“港澳药械通”工作,先后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公布两批次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截至今年8月底,指定医院先后引进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各40种共80个品种,服务惠及患者8000余人次,为大湾区居民健康福祉提供了优质、先进、高效的医疗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
第三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部分)